沿革
下塔悠福德爺宮
下塔悠金玉禪寺
廟記
兩廟合併
金玉禪寺出資金,福德爺宮出地,將兩廟合併,於1987年新廟建成,一樓為福德爺宮,二樓則為金玉禪寺[1][4]。鄰近的基隆河整治前,廟址是松山區濱江街540巷6號,基地面積701平方公尺、主結構佔地281平方公尺的雙層寺廟[3]。其他類似以土地公與觀音菩薩為雙主神、雙層廟宇者,尚有新北市新莊區新莊潮江寺[5]、基隆市七堵區的百福中埔福德宮[6]。
基隆河第二次截彎取直工程範圍內的30餘座廟,在唯一合法登記的下塔悠鎮安宮同意拆除後,僅剩坐落在松山區濱江街540巷6號雙層寺廟福德爺宮及金玉禪寺未解決[3]。該廟處於二期基隆河專用國宅用地西南角[7] ,被台北市政府養工處要求在1993年4月底拆除[7][8]。官員指出整治後,工區原有地面高度都提高近一公尺,有的還超過一公尺,所以廟宇若不遷走,未來在基地內,會比旁邊的建築物矮一截,環境上會變得不是很理想[8]。廟方則陳情未來國宅完工後,廟宇留下來可以作為社區老人的信仰中心[9]。又加上市議員關切下,簽報黃大洲市長,給予廟方半年補照期限,也使基隆河國宅工程進度嚴重落後[7]。時任台北市民政局長的莊芳榮也主張保留,說廟在文獻上也有記載,極富保存價值,施工單位不應僅就辦理合法登記來判定民間信仰[3]。
1994年5月9日,寺廟負責人研習會上,下塔悠鎮安宮代表抱怨說本廟是唯一登記合法,也最配合,可遭拆除後,信徒四散,希望在市政建設的前提下民政局能盡量爭取寺廟的保留。民政局副局長葉良增答覆說,都市計畫中未列寺廟用地,的確為很大的疏失,也應該像韓國有宗教用地或規劃宗教區才對。由於都市發展局不願放寬寺廟用地的條件,使民政局感到相當無奈。都發局僅承諾,對於年代久遠而合法登記的寺廟,未來重建時予以個案處理。[10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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